如果您在从事互联网活动中违法了,不防看看以下内容,关于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各主体的定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对它们的相关规定及处罚依据。
如果您挂了百度广告联盟,或者违反了广告法,被罚款了,而且罚款很多,下面的信息能帮助到您!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
解释:也就是为谁打的广告,谁就是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
解释:简单理解就是广告设计、制作者。
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活动的,应当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主体的规定。摘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解释:最终审核并发布广告的平台。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规定;摘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解释: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互联网广告中涉及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或《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定义,且相对应的义务和处罚条款都有详细说明。
其中,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规定如下:
1、《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记录、保存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广告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信息记录保存时间自信息服务提供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或者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
(四)不得以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手段阻挠、妨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监测;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保存涉嫌违法广告的证据材料,如实提供相关广告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广告修改记录以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信息等;
(六)依据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用户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相关处罚规定如下:
1、《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如果您违法了以上的广告法,或互联网广告法,那么就按照规定说明问题,接受处罚,如果您网站挂的是百度广告联盟,而被全国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定义成了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那么请认真和工商管理部门解释!因为您的真实身份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如果您已经被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监测到了,那么请撤下百度联盟广告,因为您会被不定时监测到的,市场监督局也会经常找您!很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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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违反了广告法怎么办?挂百度广告联盟